在地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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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社運人士被打傷噴辣椒水 苗栗地檢署起訴兩名被告求刑10月以上
2025-10-14
苗栗社運人士陳祺忠遭棍棒攻擊大腿淤傷。翻攝陳祺忠臉書
【Lai傳媒、記者爆料網/周庭慶/苗栗報導】苗栗社運人士陳祺忠今年2月返家途中名男子噴辣椒水及棍棒毆打,苗栗竹南分局逮捕兩名嫌犯移送法辦,兩人在警詢中對犯案動機交待不清,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,依傷害罪嫌起訴兩名被告並求刑10月以上。
該案件發生在2月6日晚間7點多,陳祺忠返家途中被兩位陌生人襲擊,其中一人對他我噴辣椒水,另一人球棒毆打其腿部,後來陳祺忠躲進一家牛肉麵店,兩名襲擊者才逃逸,陳祺忠隨即就醫檢查腿部瘀傷左邊比較嚴重。
本案經竹南分局報請苗栗地檢署彭郁清檢察官指揮偵辦,今(14)日偵查終結,認陳姓、施姓被告均係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,向苗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,並請法院審酌被告2人對於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之被害人施以暴力,不僅侵害其身體法益,更公然挑戰民主社會中保障人民表意與參與公共事務之核心價值,可能導致寒蟬效應而嚴重侵蝕我國民主法治基礎,請求法院就被告2人均處以有期徒刑10月以上之刑度,以儆效尤。苗栗地檢署強調,對任何危害公共與人身安全之暴力行為,必依法嚴懲,絕不寬貸,以確保社會秩序平和及民眾生命、身體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