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閉
在地新聞 在地新聞

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完成修正 引領淨零永續與都市安全、產業創新並進

2025-10-14

【視傳媒記者黃雋淮/臺南報導】

 

為配合我國淨零排放、經濟部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政策、都市設計及都市更新推動,市府完成「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」部分條文修正,於10月2日公告發布施行。

 

▲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完成修正 引領淨零永續與都市安全、產業創新並進。(都發局 提供)

 

都發局長林榮川指出,配合政府推動的「2050淨零排放」路徑,率先在都市計畫法規面落實節能減碳、產業轉型及土地合理利用,展現臺南市推動智慧綠能城市的決心,此次修法不僅強化都市計畫制度執行力,更回應市民對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的期待。

 

都市發展局表示,本次修正建立都市設計審議會的組織架構與審查程序,並明確劃定需進行都市設計審議的地區,進一步強化都市空間品質的把關機制。

 

在居住與環境安全方面,修正明定住宅區內不得設置加氫站及爆竹煙火儲存空間、商業區不得設置併網型儲能設備,以維護社區安寧與公共安全。同時,因應淨零排放政策、再生能源與通訊設施的發展趨勢及為健全寵物生命紀念業有效管理,乙種工業區、特種工業區及零星工業區可設置太陽能、小型風力、儲能設備及電信天線,農業區增訂加氫站、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使用項目,兼顧產業創新與安全管理。

 

都市發展局補充,此次同步修正調整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,依都市更新條例劃定為策略性更新地區、單元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且採公辦都市更新者,獎勵後建築容積上限可達建築基地二倍之基準容積。

 

這次修法兼顧市民居住需求、產業發展與環境永續,將使都市計畫制度更具前瞻性與完整性,市府期盼透過制度更新,推動臺南邁向「智慧、安全、綠能、宜居」的城市願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