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犧牲消防員之後

2026-09-02

何亞庭-評論文章

誰來守護守護我們的人?文/何亞庭

 

2026年8月31日,南投信義鄉孫海橋上游,5名民眾在颱風季節冒險泛舟,因溪水暴漲受困沙洲。消防員伍姓隊員駕駛救生艇挺進救援時,遭猛烈水流吞噬翻覆,1小時後尋獲,送醫不治,留下年僅5歲的孩子。這是一場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劇。

 

為什麼總有人在天氣惡劣時冒險?心理學稱之為「樂觀偏差」——每個人都覺得「我不會那麼倒楣」。他們看見眼前沒下雨,卻不知道上游早已暴雨,20分鐘後溪水就會暴漲3米。他們把警報區當打卡點,誤將冒險當勇敢,卻忘了大自然從不跟人講道理。

 

有人質疑:既然有罰則,為何無法遏止?問題不全在執行力,而在稽查成本的現實困境。山區幅員遼闊,警消無法在每個入口站崗,民眾繞過小徑即可規避封鎖。即使要開罰,也須當場抓到或取得明確影像,事後追溯身份程序繁瑣。

 

過去開罰案例極少,最高25萬罰款缺乏嚇阻力,法規形同虛設。但這起悲劇最刺痛人心的,是風險承擔的嚴重不對等。民眾因僥倖涉險,代價卻轉嫁成消防員的性命。

 

消防員的神聖使命,消防員穿上制服那一刻,就被賦予「不能選擇不救」的義務——這份神聖,卻成了最沉重的枷鎖。民眾的命是命,救援人員的命也是命。正因為他們的命是用來守護別人的,更不該被輕易犧牲。伍姓隊員的離開,不該只換來眼淚。

改革需要從三件事開始。

1、修法提高罰則、強制求償搜救費、追究刑責,讓「冒險可能害死別人」成為每個人的心底戒律。

2、建立危險區域強制封鎖機制,結合空拍機巡查與即時告警,從源頭減少涉險行為。

3、給予消防員明確的安全退場機制,讓指揮官判斷風險時,無需背負過大的輿論壓力。

 

讓未來的民眾在踏進溪水前,腦中閃過的是「這可能會害死別人」。那伍姓隊員的命,才算真正換回了更多人的命。願伍姓隊員安息。也願他的犧牲,能真正換來制度的改變,守護未來每一位守護我們的人。